V4版的無效值傳遞機制的問題 - TradeBlazer公式 [開拓者 TB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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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BV4公式升級說明
5、公式的條件表達式取消無效值傳遞機制:
舊版本中,如果 a = 無效值 , b = 100, 則 a + b = 無效值。+-*/等數(shù)學運算及> < 等邏輯運算表達式都支持無效值傳遞機制。
新版本中,如果 a = 無效值,b = 100,則 a + b <> 無效值。所以不能再用舊版本的方法來進行無效值判斷。
我的使用體驗是很多v33版很多用戶函數(shù)和技術指標等 ,修改后用到v4版本中,往往出現(xiàn)數(shù)據(jù)輸出到某個地方后面就沒有啦, 不知道其他的朋友們遇到沒有
比如:A變量因為B參數(shù)(也是一個變量)的原因在某種情況下等于無效值,參數(shù)B變?yōu)橛行е岛螅珹變量以后的數(shù)據(jù)仍然為無效值,不知是何原因。
v4的公式升級說明這方面太簡略啦,希望TB的老師們能多舉點例子 - TB技術人員:
我也遇到了這個問題
好像不能傳遞過去
如果是按照升級說明的舉例,那很多條件就要拆開來寫,結果是變成邏輯更混亂甚至實現(xiàn)不了 - TB客服:
沒人理啊
- 網友回復:
還是自己搞明白了 ,最好在計算每個變量之前判斷是否為無效值,然后相應的處理。
在某個變量為無效值之后,再判斷變量為無效值時該如何處理往往行不通 - 網友回復:
頂一下。
條件100〉無效值,的結果是什么呢?
如果以上指標公式不適用于您常用的行情軟件
或者您想改編成選股公式,以便快速選出某種形態(tài)個股的話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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