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問老師有沒有更好的表達?
作者:金字塔 來源:cxh99.com 發布時間:2014年12月15日
- 咨詢內容:
老師有沒有更好的辦法(更簡潔、效率更高)表達我的如下意思:
ref(金叉,1)或ref(金叉,2)或ref(金叉,3)或ref(金叉,4)或ref(金叉,5);
- 金字塔客服:
COUNT(金叉,5)>0
- 用戶回復:
以下是引用lichenghu在2014/1/13 8:46:25的發言:
COUNT(金叉,5)>0
- 網友回復:
以下是引用雪球在2014/1/13 14:39:47的發言:
老師不一樣呀,你這個包含了5周有4金叉等各種情況!我只要1金叉中的某1種呢。
- 網友回復:
COUNT(金叉,5)=1